马来西亚要和TikTok谈一件大事:本地媒体直播赚钱功能,快上线了...
马来西亚正悄悄给本地媒体松绑不是靠发补贴,也不是搞行政指令,而是直接找TikTok坐下来谈:能不能让本土新闻机构、电台电视台、甚至持牌网络媒体,在TikTok上做直播时,合法分到广告和打赏收益?
这事不是空穴来风。2025年6月,马来西亚通讯与数字部(KKD)首次公开确认,已启动与TikTok的正式磋商,核心议题正是“开放本土媒体直播收益功能”(Monetization Access for Local Licensed Media)。注意关键词:本土、持牌、直播、收益不是所有账号都能上,更不是素人开播就能分钱,而是聚焦在受马来西亚部门监管的正规媒体主体。
为什么是现在?
因为TikTok在马国日活超1300万,占全国互联网人口近40%,而本地传统媒体的数字广告收入过去三年连续下滑,部分电台网站直播流量涨了三倍,变现却卡在平台规则外。TikTok目前只对全球少数国家(如美国、英国、巴西)开放“Media Monetization Program”,马国不在白名单里。这次谈判,本质是一次“资格准入”博弈。
哪些媒体能进首批试点?
1. 必须持有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(MCMC)颁发的有效媒体牌照(含网络媒体执照);
2. 近12个月在TikTok平台账号持续发布原创新闻/时事类内容,且无重大违规记录;
3. 直播内容需符合《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》第211条(禁止传播虚假信息)及MCMC最新《数字新闻内容指引》;
4. 账号已完成TikTok Business Manager企业认证,并绑定马来西亚本地银行账户(支持MYR结算)。
收益怎么分?
TikTok现有媒体分成模式参考英美版本:
① 直播打赏(Gifts):用户购买虚拟礼物赠予主播,平台抽成约50%,剩余归媒体方;
② 品牌合作标签(Branded Content Tool):经审核后可标注商业合作,平台不抽成,但需提前报备;
③ 未来可能接入的“新闻订阅分润”(News Subscriptions Revenue Share),目前尚未落地,但已在马方技术评估清单中。
实际操作难点在哪?
MCMC与TikTok尚未就“新闻内容合规性实时审核机制”达成技术对接方案;
部分地方电台反映,其TikTok账号因历史发布过方言短剧被系统误标为“娱乐类”,影响资质初审;
收益结算周期暂定为T+30日,且首笔最低兑付门槛为RM500(约750元人民币),小媒体回款压力仍存。
目前进展:双方已交换法律与技术接口文档,预计2025年Q3内公布首批入围媒体名单,不设名额上限,但实行“动态退出制”若连续两季度直播内容中新闻类占比低于60%,或单月虚假信息投诉超3起,将暂停收益权限。
以上是马来西亚与TikTok就媒体直播变现展开的实际动作与关键细节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或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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